因违反金融统计业务管理规定等 新疆库尔勒农村商业银行被罚11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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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显示,新疆库尔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金融统计业务管理规定;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违法反洗钱业务规定,受到警告并处罚款118.5万元。

  时任新疆库尔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曹某对违反反洗钱业务规定负有责任,被罚款7万元。

序号

当事人名称

(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

类型

行政处罚

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1

新疆库尔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巴银罚决字〔2023〕2号

1.违反金融统计业务管理规定;

2.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

3.违法反洗钱业务规定。

警告并处罚款118.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

2023年12月29日

 

2

曹某(时任新疆库尔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

巴银罚决字〔2023〕3号

对违反反洗钱业务规定负有责任。

罚款7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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